自动售货机售卖过期饮料 消费者获赔千元 DATE: 2024-11-04 18:32:08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陈萍丽 记者张文章)自动售货机因购买方便、自动管理简单、售货销售成本低廉等优势越来越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机售青睐,但因自助售卖引发的卖过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自动售卖设备因未能高度智能,期饮千元仍存在无法提供消费凭证,料消不能做到检索产品是获赔否处于保质期内、是自动否还有库存等问题。近日,售货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就处理了多起自助售卖机消费纠纷。机售
日前,卖过林先生在海沧区一旅游景点的期饮千元自助售卖机购买了1瓶惠尔康饮料,瓶身上的料消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获赔现已过期。自动林先生只看到机身上的公司名称及编号,并未找到联系电话。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林先生的投诉后,联系了机身上的公司负责人,确认机身上确实没有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检查了机身内的产品,并未发现有过期的食品。经过电话调解,被诉方表示愿意赔偿1000元给林先生,林先生表示满意。
无独有偶,丁女士在海沧自贸区内的一台自动售卖现制饮品机上购买了1杯港式原味奶茶,价格8.99元,付款后机器却只出热白开水,并不是奶茶。丁女士仔细看了机器四周,找到机主的联系方式,但拨打上面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丁女士拨打12315投诉。经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了解,该自动售卖现制饮品机内的奶茶粉使用完了才导致只出热白开,被诉方表示平常后台有工作人员时时进行监测,但人工监测有时会出现缺失。经双方协商,被诉方给予退款。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为了保证辖区内自动售货机销售的食品安全,从2月中旬起,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食品自动售货行为进行了全面摸排,对辖区内食品自动售货机进行登记造册,要求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联系电话、设备布点编码等信息;要求经营者做好设备维护,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市面上自助售货机大部分无法提供消费凭证,消费者在消费时,尽量选择电子支付,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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